違章的扣分一般一個周期為一年度,總分數為12分,從開始領取駕駛證的那天算起,一個周期結束後,如果記分的所有分值,加起來沒有達到12分,那麼這個周期内的分數,通過繳納罰款是可以消除的。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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