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題申報:編輯通過市場調研提出出版内容選題,經過責任編輯、編輯室主任、出版社社長和總編輯或出版社選題論證委員會的三級論證,最終由出版社選題審核委員會審批通過,報省一級新聞出版局批準。組稿、編輯:選題經批準後,出版業務進入編輯環節。審稿、申報書号:審稿是編輯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審稿實行三審制,對稿件進行三個級别的審查,即責編初審、編輯室主任複審和社長總編輯終審。三審後的書稿按齊、清、定的原則,發送出版社的出版生産部門,進入生産流程。确定印數和定價:圖書定價和印數由各出版社營銷部連同責任編輯根據市場調研情況分析确定。定價主要參考因素為成本、圖書印數、同類書市場價格及該書目标讀者群的消費能力。排版和印刷有關書稿經社長終審簽發後,由相關出版社之業務部門完成封面設計和版式設計。發行和銷售各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一般采用自辦發行、獨立發行、參加圖書訂貨會等方式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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