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不允許會見家屬,隻有辯護律師可以會見。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