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員工判拘役有可能開除公職,具體情況還需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分析。
《關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處理意見的複函》第六條規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判處拘役的,拘役期間工資停發。期滿釋放,經上級主管機關批準由原單位接收并分配正式工作的,可參照被判處刑罰宣告緩刑人員緩刑期滿後的工資處理辦法執行。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