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合同效力的認定,根據《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适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人民法院應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結合标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作出認定。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上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的,人民法院應按照實際構成的法律關系處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