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程序:
1、在省工商行政部門注冊的企業申請材料直接向省住建廳政務服務大廳遞交。
2、各市、州招标代理機構,申請資料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并将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省住建廳政務大廳。
3、省住建廳對乙級、暫定級資格申請進行審核,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并通過政務網站進行公示、公告;準予許可的,在規定時間内向申請人頒發資格證書。
4、甲級資格的申請,由省住建廳作出審核意見後報住建部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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