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明,是指對産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是新事物或技術的首度出現。發明可以分為物件的發明及方法的發明,而物件的發明亦不限于有形的物件,無形的物件,如電腦程序、虛拟創作等亦包括在内;
2、科學發現,是指對自然界中已經客觀存在的未知物質、現象、變化過程及其特性和規律的發現和認識,就是一些被遺忘的或未知的事物或方法被發現;
3、發明主要是創造出過去沒有的事物,發現主要是揭示未知事物的存在及其屬性。發現是解釋世界,而通過發明,我們可以改變世界。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