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的權利包括:
(1)發給股票或其他股權證明請求權;
(2)股份轉讓權;
(3)股息紅利分配請求權,即資産收益權;
(4)股東會臨時召集請求權或自行召集權;
(5)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即參與重大決策權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6)對公司财務和監督檢查權和會計财簿的查閱權;
(7)公司章程和股東會、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的查閱權和複制權;
(8)優先認購新股權;
(9)公司剩餘财産分配權;
(10)權利損害救濟權利和股東代表訴訟權;
(11)公司重整申請權;
(12)對公司經營的建議與質詢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四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産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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