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共青團員”是共青團一種榮譽稱号,通常授予表現優秀、工作成績突出,能起到帶頭作用的共青團員。
對于模範履行團員義務、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保衛祖國的事業中有顯著成績的團員,團的組織應當給以獎勵。獎勵分為:通報表揚,由團的中央、省、市(地)、縣級委員會和基層團委授予優秀共青團員稱号。
1、參加團的有關會議和團組織開展的各類活動,接受團組織的教育和培訓。
2、在團内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在團的會議和團的媒體上,參加關于團的工作和青年關心的問題的讨論,對團的工作提出建議,監督、批評團的領導機關和團的工作人員。
4、對團的決議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團的上級組織提出。
5、參加團組織讨論對自己處分的會議,并且可以申辯,其他團員可以為其作證和辯護。
6、向團的任何一級組織直至中央委員會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并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複。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