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除黨籍是對黨員作出的一種紀律處分,根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入黨。除名是取消黨員資格和黨籍,是黨内一種組織措施,不是紀律處分。
2、開除黨員黨籍是黨的最高紀律處分,适用于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喪失共産黨員條件的黨員。除名是指黨組織按照黨章規定,注銷黨員在黨内的名籍,即取消黨員資格。除名不是一種紀律處分,是黨組織處置不合格黨員的組織處理措施,對退黨、勸告退黨以及自行脫黨的黨員都可以進行除名。
3、總之,開除黨籍是一種紀律處分,而黨籍除名不是一種紀律處分,是黨組織處置不合格黨員的組織處理措施,對退黨、勸告退黨以及自行脫黨的黨員都可以進行除名。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