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城市交通得以進一步改善的原因,是摩托車、自行車太多,應該對摩托車的發展加以限制,嚴格控制自行車的數量。
發達國家的道路行駛時速在50至60公裡,道路利用率很高,而我國的城市道路行駛時速一般在20公裡左右,道路利用率隻有發達國家的30%。當汽車以時速20公裡左右的速度行駛時,其消耗的功能最多、排放的尾氣最多、占道面積最多。機動車已經成為城市污染最主要的來源。而道路行駛速度緩慢的根本原因,就是摩托車、自行車占道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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