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時間順序
即按照事理發展過程的先後來介紹某一事物的說明順序。凡是事物的發展變化都離不開時間,如說明生産技術、産品制作、技術方法、曆史發展、文字演變、人物成長、動植物生長等等,都應以時間為序。比如中學課本中有一篇《景泰藍的制作》,它就是按照景泰藍的制作過程中“做胎――掐絲――燒制――點藍――燒藍――打磨――鍍金”的時間順序來說明的。
2、空間順序
即按照事物空間存在的方式,或從外到内,或從上到下 ,或從整體到局部來加以介紹,這種說明順序有利于全面說明事物各方面的特征。一般說明某一靜态實體(如建築物等),常用這種順序。如課本中的《核舟記》就是按照船體――船頭――船尾――船背的空間順序來寫的;《故宮博物院》按照先總後分的順序,先概括說明故宮建築物的總體特征,然後再具體介紹太和門――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乾清宮——禦花園,而在介紹每一座建築物的時候,則又按照先外後内、先上後下的順序。這樣安排合乎人們觀察事物的習慣,是最合理的順序。
3、邏輯順序
即按照事物、事理的内在邏輯關系,或由個别到一般,或由具體到抽象,或由主要到次要,或由現象到本質,或由原因到結果,遞進,或概括到具體,或特點到用途,或由整體到局部一一介紹說明。不管是實體的事物,如山川、江河、花草、樹木、器物等,還是抽象的事理,如思想、觀點、概念、原理、技術等,都适用于以邏輯順序來說明。如課本中的《死海不死》、《向沙漠進軍》,都是運用邏輯順序來說明事物的。凡是闡述事物、事理間的各種因果關系或其他邏輯關系,按邏輯順序寫作最為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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