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綜合評價招生。
指在高考改革試點省的試點高等院校錄取新生時,綜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績、高校考核結論、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高校自身培養特色要求等五個維度的内容,對高考成績達到本二批次省控線的入選考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實行高校綜合評價錄取制度,是為了有效地避免單純憑高考成績錄取的弊端,是落實國家和我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對“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考試招生模式的積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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