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作謂語、定語;指互相贈送東西。
李:李子。一種水果。
投桃李報:意思是他送給我桃兒,我以李子回贈他。比喻友好往來或互相贈送東西。
出處:《詩經大雅抑》:"投我以桃,報之以李。"意思是作為報答的東西更貴重,情意更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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