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知識

 > 租房期間電器壞了誰來修

租房期間電器壞了誰來修

知識 更新时间:2025-02-25 11:02:28

  如果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緻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

  這裡律師提醒大家,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認真制定合同條款,盡量詳實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以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産生的糾紛,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委托具備一定經驗的律師代為起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

  【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緻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

  【租賃物的維修】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知識资讯推荐

热门知識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