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裡時,安全車距為100米以上。車速低于每小時100公裡時,最小安全車距不得少于50米。機動車在普通道路上行駛時,時速為60公裡時,行車間距應為60米以上。時速為80公裡時,行車間距為80米以上。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