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用地40年,工業用地50年。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與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商業用地是指規劃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所規定該宗地塊的用地性質是用于建設商業用房屋,出讓後用地的使用年限為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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