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舉制始于漢朝。公元前196年,漢高抄祖劉邦下求賢诏,令從郡國推舉有治國才能的“賢士大夫”,開漢代察舉制度的先河。把察舉作為選官的襲一項制度是從文帝開始的。文帝前元二年(前178)下诏“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者”;十五年又诏“諸侯王、公卿、郡守舉賢良能直言極谏問者”(《漢書·文帝紀》)。漢武帝進一步把察舉發展答為一種比較完備的選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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