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符合下列條件的具有效力:
1、租賃合同主體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主體構成要件。
2、合同内容合法。
3、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
存在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産權利的;權屬有争議的等情形的房屋不得出租。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13條,租賃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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