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企業如果是非因不可抗力停繳社保違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将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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