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和開發商沒有簽訂合同,也就是說沒有約定所交錢款的性質(定金性質),這個“保證金”可以退。若簽訂了合同,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不予支持退。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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