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離婚婚前财産的分割是婚前财産為夫妻一方個人财産。婚前财産不做為夫妻共同财産進行分割。付妻一方的婚前财産,不管是動産還是不動産,是有形财産還是無形财産,隻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财産:
(一)一方的婚前财産;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确定隻歸夫或妻一方的财産;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财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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