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的民事主體并不僅僅包括我們個人,還包括公司、學校等團體組織,在法律上他們被稱之為自然人與法人。自然人與法人都擁有獨立的民事權利,可以利用自己的民事主體身份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