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簽訂保險合同之日算起,30天内為該保險合同的等待期。也就是說,30天内出現了非意外導緻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是拒絕賠付的。對于醫療險産品來說,一般會設置30天-90天不等的等待期。而設置等待期就是為了防止帶病投保,然後事後騙保的情況發生。
另外重疾險、壽險也會有等待期,而意外險産品通常是投保第二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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