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開支部第一大會,由黨員無記名填寫村黨支部委員人選推薦表,按應選人數推薦下屆村黨支部委員人選。
2、把符合村黨支部委員候選人條件的,公示1至3天,廣泛征求黨員意見。村黨支部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按多于應選人數20%的要求提出,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按應選人數等額提出,最後報鄉鎮黨委審查确定。
3、鄉鎮黨委聽取考察情況彙報,對候選人預備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并确定候選人預備人選。
4、召開村支部黨員大會,按選舉辦法選舉産生黨支部委員會。将選舉結果報鄉鎮黨委審批,經同意後在村務公開欄中張榜公布。
注意:競選前提條件是組織關系必須在本村支部;在外工作、不是長期居住本村的,不宜選為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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