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後,我已經26歲了。那時,我也許成了一名舉世聞名的作家。烏黑光亮的頭發,淡淡的眉毛,一雙炯炯有神的眼睛,讓你不敢跟我撒謊。鼻梁上挂着一副眼鏡,再配上整齊的西服,更是風度翩翩。
我成了作家,生活也離不開筆了,筆是我後半生的伴友。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會像其它作家一樣。隻會寫那種散文。而是寫一種兒童專看的小說。告訴他們他們是幸福的孩子。再想想山區的孩子。每天過着凄風苦雨的日子,但還是沒有幸福。我們應當珍惜現在的美好時光,莫讓它悄悄溜走。嶽飛說“莫等閑,白了少年頭,空切悲!即使你到老之後。開始珍惜這份幸福的時光,但一切已經晚了。
成為作家後,我每天起早貪黑,頂着繁星出門,去圖書館看作家的文章,吸取作家的經驗。晚上,踩一地月光回家。我的一生就像一台全速運轉的機器,不停得在為社會奉獻,在為人民奉獻。
是啊,人生最美好的事就是奉獻,是有奉獻,才能将人生演繹得盡善盡美,才能使人感受到生命是那樣得五彩缤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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