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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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遇到一個喜歡的人,你覺得愛情會發生時,卻發現“你愛她,她不愛你”,這會讓你很心塞。如果“你愛她,她不愛你,還在你追求她的時候跟前任複合”,更是會讓你心塞。在這樣進退兩難的情況下,對于當事人來說,難免會抓狂,會不理解,會胡思亂想,會想着把她搶回來,可是愛情有時就會讓你無能為力,不屬于你的愛情,你再痛苦再努力也是白費力氣,就像下面這個讀者遇到的情況一樣。他昨晚在我微博留言,我沒能及時回複,現在我們來看一下。
東林老師:經過朋友的介紹,我來你這裡咨詢,東林老師,我可能不是最癡情的那個,可是我是真的很喜歡她。
情感建議:先對這個讀者說一句,有過這種癡情經曆的不是你一個人,很多人都因為愛情搞得自己神魂颠倒。從你現在的狀态來看,你最需要的是先讓自己冷靜下來。我們先來分析一下你的情況:
第一,你們偶然邂逅,在同一個地方,穿着同樣的衣服,買了同樣的東西,你把這件事當成緣分也好,當成上天的安排也好,都是很正常的心理。或許從那一刻起,你就對她一見鐘情了。所以才會有之後的各種事情發生。如果她當時拒絕加你微信,或許就什麼事都沒了,你可能隻會遺憾一段時間而已。但是她加了你的微信,還和你聊天,而且聊得很開心,你說前任的事,她也說很理解你的感受,你因此就陷進去了。在你看來,你們的愛情似乎十拿九穩,可是你最大的問題是隻顧着自己說,自己表達,自己怎麼想,卻沒有想過她是什麼态度。在你不知道她對你是到底是什麼樣的态度的前提下你冒然認為你們會戀愛,那一旦結果沒有如你所願,就會痛苦。就像現在的結果以及你現在的狀态一樣。
第二,你們隻是聊了一個月,有了愛情的痕迹,但是愛情還沒有正式發生,這時對你對她來說,兩個人依然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你不能否認這一點。最後,她沒有選擇你,而是選擇和前任複合,這一點你很難接受,但是對她來說,那是她自己的選擇,你沒資格管太多,所以她才會對你說,“能不能不要煩我,再煩我我就要删你了!”
第三,你應該聽說過“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這句話,這句話用在你的這個情況當中再合适不過了。你可以回頭想一想,在之前的這一個月裡,是不是隻有你在一廂情願得表達?她明确表态了嗎?所以說,你們之間,從頭到尾,都隻是你在自作多情而已。你不要嫌我說話難聽,這是事實,你認定了既然你們那麼有緣認識,有了愛情會錦上添花,可是現實中的愛情不像電影,沒有那麼多的浪漫,更多的是現實的殘酷,不是你想要就一定能得到。
第四,還是那句老生常談的話:愛情是兩個人的事,一個人自作多情,并不能讓愛情發生。你愛她,她不愛你,這就已經斷絕了愛情所有的可能性。落花有意,流水無情,誰遇到了都會傷感會不甘心,但這已經成了事實,你再不甘心也難以讓局面反轉。你要知道,人的心不像某個開關能強行扭轉,尤其是女人的心,她認定過了一件事,很難改變,所以,最後你問,“我可以追回她嗎?”我的回答是,“很難!”不是要打擊你,也不是要拆散你們,而是你要認清事實,讓自己冷靜一點。她已經和前任複合了,已經無聲地告訴你她愛的是前任,這時候你想讓她變心,離開前任回到你身邊,真的很不現實。如果有人告訴你有辦法追回她,那肯定是個騙子。愛情這個東西,真的不能強人所難,每個人都應該尊重對方的選擇。當然了,如果你不死心,你可以給自己設個期限,等她一段時間,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希望你不要做傻事,不要去摻合她和前任之間的感情,不然就是給自己找麻煩。期限過了之後,如果情況依然沒有任何改觀,那你就隻有放棄。
不光是這個讀者,希望每個人都記住:對一個人動心,不代表愛情會發生!你對她動心,最後愛情是否能發生,還要看她是否對你動心。愛情,是兩個人的愛彼此交融,缺一不可。所以,當你愛上一個人時,你要認清你們之間是你一廂情願,還是情投意合。如果是情投意合,那愛情肯定會一拍即合。但如果隻是你一廂情願,你還不早點放手的話,那最後留給自己的就隻有折磨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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