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前辦理就業創業證的流程為:
(一)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
(二)進行就業登記的勞動者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應提供本人戶口、身份和學曆等有關證明,由用人單位到當地縣級以上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統一申領。
(三)進行失業登記的勞動者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
(四)其他符合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但沒有納入失業登記範圍的應屆高校畢業生、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和非本地戶籍人員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應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就業創業證是指在法定勞動年齡内,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态的本地常住人員,本地戶籍的可到戶籍地就業管理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非本地戶籍的可到常住地就業管理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并辦理就業創業證。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