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中的規定:
立新戶口薄需滿足以下條件:
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确的門、戶、牌住址;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并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本人的房屋産權證明或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産證。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确的門、戶、牌住址。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