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登記步驟為:
一、申請登記:申請登記,是指房産權利人或者代理人在規定的期限内按照權利的種類和登記的種類向登記機關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的行為。這一程序的主要工作是檢驗證件和填寫申請書、牆界表等。
二、勘丈繪圖:勘丈繪圖是對已申請房屋産權登記的房屋,進行實地勘察,查清房屋現狀,補測或修改房屋的平面圖(地籍圖),為産權審查和制圖發證提供依據。
三、産權審查:産權審查,是指以産權、産籍檔案的曆史資料和實地調查、勘察的現實資料為基礎,以國際現行的政策、法律和有關的行政法規為依據,對照申請人提出的申請書、牆界表以及其他産權證明、産權轉移和房屋變動是否合法的整個過程。
四、繪制權證
五、收費發證
收費發證是房屋産權登記工作的最後一道程序,包括征稅、收費和發證。産權人繳納的稅費,原則上應包括印花稅和登記費、勘測丈測費、權證工本費等。發證,即産權人繳納稅費後,由發證機關發出領證通知書,産權人在指定的時間、地點,攜收件收據、繳納稅費收據以及身份證件等到發證機關,經檢驗無誤後,發給房屋産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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