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勞動合同中寫明如果要調整崗位必須經過員工本人同意。勞動者如果不同意調崗,屬于合同約定條件改變,協商不成,單位強行調崗,勞動者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經濟補償金。如果公司單方解除,沒有法定理由應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作為賠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标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