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子女撫養權的判法:
一、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
二、兩周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三、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發生争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四、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願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協議。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離婚與子女】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争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