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話三分鐘 ”原則:國外政府工作人員打公務電話時,正常情況下,一次打電話的時間應當不超過三分鐘 。這個“ 三分鐘 原則”,在很多國家都被當作一項制度,要求公務人員遵守。要求通話者有意識地簡化内容,做到簡明扼要。
2、貫徹“三分鐘原則”,主要的決定權是在發話人手裡。發話人要做到這一要求,就需要提前做好準備,電話一撥通,就可以層次分明、條理清晰地把自己要說的話說清楚,從而不浪費時間。以分秒必争的緊迫感抓效能建設,機關的效率和作風就能大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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