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可以随意打罵孩子的,嚴重的違法。
【法律依據】
《未成年保護法》第三條,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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