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法和作法的意思不同,做法:處理事情或制作物品的方法。作法:謂創制法律﹑典章等。施展法術。指弄手段。做樣子。
2、區分“作”“做”用法的基本标準是“文”與“白”。“作”多用于具有書面語色彩的詞語,特别是文言詞語均用“作”,成語幾乎全用“作”;“做”則多用于具有口語色彩的詞語。這種情況與“作”出于文言,起源很早,而“做”出于北方白話,起源很晚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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