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踐中,普通股權的轉讓價格通常由以下幾種方式确定:
(1)當事人自由協商确定,即股權轉讓時,股權轉讓價款由轉讓方與受讓方自由協商确定,可稱為“協商價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冊登記的股東出資容額為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出資額法”。
(3)以公司淨資産額為标準确定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淨資産價法”。
(4)以審計、評估的價格作為依據計算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評估價法”。
(5)以拍賣價、變賣價為股權轉讓價格。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常見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複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