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熟知古代的字出現的時候并沒有可以書寫的工具,而在後來的時代中慢慢的有了筆、墨、紙、硯這文房四寶,又是誰有着特殊的創意呢?本期跟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毛筆是誰發明的吧!
毛筆起源于公元前1600-1066左右。現代毛筆的原料主要是獸毛和竹管。在文具工廠裡,毛筆的制作要經過72道工序。例如選毛就很麻煩。一隻山羊身上的毛可分為19個等級,可以用來制筆的隻有5種。工人們要從千千萬萬根羊毛、兔毛、狼毛(黃鼠狼毛)中一根一根地挑選,然後進行搭配組合。可見生産一支毛筆是多麼的不容易。
公元前223年,秦國大将蒙括帶領兵馬在中山地區與楚國交戰,雙方打得非常激烈,戰争拖了很長時間。為了讓秦王能及時了解戰場上的情況,蒙恬要定期寫戰況報告遞送秦王。那時,人們通常是用分簽蘸墨,然後再在絲做的絹布上寫字的,書寫速度很慢。
蒙活雖是個武将,卻有着滿肚子的文采。用上面說的那種筆寫戰況報告,常使他感到影響思緒。那種筆硬硬的,墨水蘸少了,寫不了幾個字就得停下來再蘸,墨水蘸多了,直往下滴,又會把非常貴重的絹給弄髒了。蒙恬以前就萌生過改造筆的念頭,這次要寫大量的戰況報告,這個願望就越來越強烈了。
戰争的間隙中,蒙恬喜歡到野外去打獵。有一天,他打了幾隻野兔子回軍營。由于打到的兔子多,拎在手裡沉沉的,一隻兔子尾巴抱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彎彎曲曲的痕迹。蒙恬見了,心中不由一動:“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筆來寫字,不是更好嗎?”
回到營房之後,蒙恬立刻剪下一條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試着用它來寫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絹上寫出來的字斷斷續續的,不像樣子。蒙恬又試了幾次,還是不行,好端端的一塊絹也給浪費了。一氣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筆”扔進了門前的山石坑裡。
蒙恬并不甘心失敗,仍然抽時間琢磨别的改進方式。幾天過去了,他還是沒有找到合适的辦法。這一天,他走出營房,想透透新鮮空氣。走過山石坑時,他又看到了坑裡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筆”。蒙恬将它撿了起來,用手指捏了捏兔毛,發現兔毛濕源源的,毛色變得更白更柔軟了。
蒙恬大受啟發,馬上跑回營房将它往墨汁裡一蘸,兔尾這時竟變得非常“聽話”,吸足了墨汁,寫起字來非常流暢,字體也顯得圓潤起來。原來,山石坑裡的水含有石灰質,經堿性水的浸泡,兔毛變得柔順起來。由于這支筆是由竹管和兔毛組成的,蒙恬就在當時流行的筆名“幸”字上加了個“竹”字頭,把它叫做“笨”(今日簡寫作“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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