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度建設。在農業技術推廣服務、農業生産性服務、農村商品流通服務、農村金融服務、農村信息服務、農産品質量安全服務等方面進行制度優化,形成長效機制;
2、主體建設。就政府主體而言,加強農業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創新管理體制,提高人員素質;
3、市場建設。開拓農村市場,推進農村流通現代化,加快農村日用消費品和農業生産資料連鎖經營網絡建設;健全農産品市場體系,完善農業信息收集和發布制度;保障農用生産資料供應,整頓和規範農村市場秩序,嚴厲懲治坑農害農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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