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申報人務必在申請辦理貸款之月前6個月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方法(下稱)準時、全額、持續存繳(企業扣繳)住房公積金而且不欠交(企業不欠交)住房公積金。
2、貸款申報人購買的住房是用以自己住的一般住房。
3、購買的住房的房子權人或共有權利人是貸款申報人。
4、有平穩的經濟發展收益和準時付息的工作能力。
5、願意以貸款所買住房價值全額的做為抵押,市場銷售房子的房地産業開發設計公司想要為申報人出示服務承諾貸款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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