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最高的司法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1、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0月22日,辦公大樓現位于北京市東城區東交民巷27号。
2、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以維護憲法法律尊嚴為己任,秉持司法為民之理念,緻力于構築法治社會基礎,構建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
3、自成立以來,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裁判發正義之聲,以司法解釋行法治之策,把握時代脈動,體察社會需要,滿足人民期望,弘揚法治精神,是憲法法律的忠誠守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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