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界有不同說法,一說是大約在16世紀初由來到我國東南沿海進行非法貿易的葡萄牙人輸入的;另一說是歐洲人将花生傳入南洋後,大約在15世紀晚期或16世紀早期,由我國商人從南洋引進的。嘉靖《常熟縣志》、黃省曾所著的《種芋法》、萬曆《仙居縣志》、屈大均的《廣東新語》都提到過花生。考古工作者在江西修水縣原始時代的遺址中,曾發現過四粒炭化花生,表明花生在我國的種植曆史至少已達四千年以上。唐代段成式的《酉陽雜俎》、元代陳杲的《食物本草》,都提到過“蔓生”“花開落地結子”的花生,證明早在歐洲人發現新航路、到達美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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