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欠款人逃債的方式有:
1、債權相對性原理;
2、債權相容性,平等性原理;
3、主體特定性原理;
4、法人資格原理;
5、主體轉換原理;
6、主體消亡原理。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财産,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财産,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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