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衆網·海報新聞記者 郭坤 青島報道
近日,有市民在青島政務網反映,購買自住住房後,已提取一次契稅完稅時的公積金餘額,詢問是否還可以使用這套住房進行二次提取。對此,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進行了回複。
經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落實,根據青島公積金提取政策規定,職工購房後,本人及配偶可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及全額購房發票或契稅完稅證明,按購房方式提取一次公積金賬戶餘額。提取額度為購房發票或契稅憑證載明日期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如已辦理提取,則不能再次以同一方式申請提取。
如有公積金業務方面的問題,市民可撥打0532-12329轉人工咨詢。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