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圖書館讀者須知:
1、讀者憑有效證進入各部室閱讀書刊,外借圖書須憑本館借閱證;
2、借閱證隻限本人使用,一人一證,不得讓他人代借,但圖書可由他人代還;
3、讀者在借到圖書時,核對一下自己的證号與圖書,以免拿錯借閱證和圖書;
4、讀者對所借圖書應如期歸還,在借書時記住應該歸還的日期,按期還書,如到期未閱讀完,應攜帶借閱證到外借處辦理續借手續,或電話續借;
5、讀者在還書時一定要把書交到工作人員手中,以免發生丢失;
6、讀者按期還書,逾期者須交納逾期使用費,有過期未還圖書或逾期使用費未交的,不得再外借其他圖書;
7、讀者在借書時,請檢查所借圖書及其附件,如發現圖書有污損現象,應立即交給工作人員加蓋标記,以明責任;
8、讀者須遵守本館借閱規則及相關規定,愛護圖書,不得塗改、剪裁、撕毀、遺失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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