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一詞最早見于《莊子·外物》:
“夫揭竿累,趣灌渎,守鲵鲋,其于得大魚難矣;飾小說以幹縣令,其于大達亦遠矣。”“縣”乃古“懸”字,高也;“令”,美也,“幹”,追求。是說舉着細小的釣竿釣繩,奔走于灌溉用的溝渠之間,隻能釣到泥鳅之類的小魚,而想獲得大魚可就難了。靠修飾瑣屑的言論以求高名美譽,那和玄妙的大道相比,可就差得遠了。春秋戰國時,學派林立,百家争鳴,許多學人策士為說服王侯接受其思想學說,往往設譬取喻,征引史事,巧借神話,多用寓言,以便修飾言說以增強文章效果。莊子認為此皆微不足道,故謂之“小說”,即“瑣屑之言,非道術所在”“淺識小道”,也就是瑣屑淺薄的言論與小道理之意,正是小說的本來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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