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音律為什麼是7個音符(五度相生律)?
1.1 一個音程對應一段弦L,在一段弦内需要找到對應最和諧的音的點;(弦樂器弦的振動頻率和其長度是成反比的)
1.2 要能解決“轉調”問題(簡單的關系或比例,弦的不同段實現同音不同調的需要,弦長減半,音高為兩倍,即2F;)
1.3 一段弦在3/4L和2/3L這兩個位置與主音是最和諧的音;
1.4 轉而找2/3的2/3,即與最和諧的那個音的最和諧的音,這樣就得到了4/9的位置,即9/4F音高。如果超出了2F的範圍,進入了下一個音程可利用“等差音高序列”将頻率減半,得弦長8/9的位置。如此進行“按3/2比例尋找最和諧音”這個過程循環,循環多少次呢?考慮到(3/2)^5≈7.59,和2^3=8很接近;所以循環5次比較合适,得到了5個音,加上主音和4/3F,一共是7個音(兩音之間的關系隻存在兩種比例關系,也就是全音與半音的關系)。這就是為什麼音律上要取do、re、mi等等7個音符而不是6個音符或者8個音符的原因。
2 五度相生律的修正
上述半弦長兩倍音高的(3/2)^5≈7.59和2^3=8的值存在差異,需要修正;
3 樂理知識
音名 | C | D | E | F | G | A | B | C |
1 | 2 | 3 | 4 | 5 | 6 | 7 | 1 | |
唱名 | do | re | mi | fa | so | la | si | do |
在這七個音符中有一個規律,就是3(mi)到4(fa)、7(si)到高音1(do)是伴半音。在吉他上是相鄰的兩個品為半音,比如一弦1品是3(mi),那麼一弦2品就是4(fa);在吉他上個一品是全音,比如一弦1品是1(do),那麼一弦3品就是2(re),中間隔了1品。
音的高低:5(上面一點)-------基本符号上面加一個高音點,表示比基本音高一個八度。
音的長短:不管是在歌曲還是樂曲中,每個音多長或多短,都是由時值來确定的。音樂之所以被稱為時間的藝術,就是因為他存在着時間性。那麼時值是怎樣表現的呢?在簡譜中,音的時值是以短橫線和附點表示的。
音程(Interval),音程數是按兩個音(包含這兩個音)之間一共有多少個音來決定其度數。除度數以外,音程還有大、小、增、減、純的等性質的區别,度數加性質,就構成了對音程的完整描述。音程是和弦的基礎;
4 常見樂器組合
樂器 | 聲部 | 主要職責 | 次要職責 |
吉他 | 主音吉他:高音聲部旋律 | 和聲與節奏 | 旋律 |
節奏吉他:中低聲部旋律 | |||
貝司 | 低音聲部 | 和聲 | 低音旋律 |
鍵盤 | 中音聲部 | 旋律與和聲 | 節奏 |
鼓 | 低音聲部 | 節奏 |
5 民謠吉他
即老百姓們常見的彈唱吉他。正規的民謠吉他,它的琴弦是用六個白色固弦釘固定在琴碼上的,各弦之間距離為7mm,共鳴箱結合處在14品。特點:1.鋼絲弦。2.個頭比較大些,琴頸較細。3.琴弦為鋼弦與琴箱接頭處為十四品。4.表面闆上可能有一塊半月形保護闆。5.油漆往往較花哨,欠莊重。以伴奏為主。
琴品:是與琴弦垂直的金屬條,能改變琴弦震動的長度而産生不同的音高;
品格标記點:可以讓你很快找到某一品的位置,一般标記在3、5、7、9、12、15等品格内;
把位:是指左手食指所在上的位置,不同的把位實際上就是不同的調,換把位通常意味着調與調之間的轉化。每連續四個品構成一個把位,左手的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分别負責四個品格的音。從一品往後走,把位越高,分别對應低把位、中把位、高把位。
左手編号:從小指到拇指:4、3、2、1;
右手編号:從拇指到小指:pi max或ch;
6 吉他品格及關系
以标準音(空弦音)定音後,每根弦上的音位是按十二平均律來分配的。從琴頸往琴箱是低音到高的趨勢。什麼是十二平均律呢?以1、2、3、4、5、6、7、1'為例,一組音中隻有3&4和7&1'間的音程是半音關系,其于的都是全音.
吉他上每個品格表示一個半音,si和do,mi和fa是半音關系,其餘都是全音關系(兩個半音)。吉他兩根弦之間相隔四個半音(二弦和三弦之間隻相隔三個半音)。想掌握音階的話單看c調是不夠的,十二個調都應該掌握,應該知道十二平均律和吉他指闆五種指型.
1 同弦一組音1、2、3、4、5、6、7、1'之間的音程關系:全音與半音;
2 同音相鄰弦之間的關系:
二、三弦之間是相隔三品(三個半音 )
其它的弦之間是相隔四品(四個半音 )
3 相差一個音相鄰弦之間的關系;
①二、三弦之間、3和4、7和1':是相隔二品(二個半音 ) 3-1
②二、三弦之間、其它音之間:是相隔一品(一個半音 ) 3-2
③其它的弦之間、3和4、7和1':是相隔三品(三個半音 ) 4-1
④其它的弦之間、其它音之間:是相隔二品(二個半音 ) 4-2
思路:
①二、三弦之間,彈3音,下一條弦的3音,需往前隔三品,而4音則是再往前進一品,即3、4音之間隔3-1
②二、三弦之間,彈5音,下一條弦的5音,需往前隔三品,而6音則是再往前進二品,即5、6音之間隔3-2
③其它的弦之間,彈3音,下一條弦的3音,需往前隔四品,而4音則是再往前進一品,即3、4音之間隔4-1
④其它的弦之間,彈5音,下一條弦的5音,需往前隔四品,而6音則是再往前進二品,即5、6音之間隔4-2
7 和弦
和弦(chord)是三個及在個以上音同時發音的結合。和聲(Harmony)是研究和弦及應用的科學。廣義的和弦包含音的所有組合。但正如食物包括所有的可食的物質,但并非所有食物的組合都可稱為美食,和弦也一樣,經音樂實踐檢驗和科學研究表明,最易于聽覺接受,也最具有實用性的和弦,是以三度疊置方式構成的各種和弦,其中三和弦和七和弦最常用,大三和弦和小三和弦及屬七和弦,構成了音樂和聲結構的主幹,其次的增三和弦、減三和弦(及和它性質相同的減七和弦),各種七和弦和九和弦、十一和弦和十三和弦,更多用于轉調及豐富音樂色彩。
和弦是由至少三個以上具有一定章程關系的音的組合。
兩個音之間的距離叫音程,用度表示,兩個相同的音之間是1度。
和弦的基本名稱也就是的根音的名稱;
從基礎和弦學習中可以看到,本文的“大-小調體系”是非常科學的一種調式體系,基于本文“大-小調體系”的和聲也非常科學。大調的三個正三和弦(主和弦、屬和弦、下屬和弦)都是大三和弦,這就決定了大調的基調。而小調的三個正在和弦(主和弦、屬和弦、下屬和弦)都是小三和弦,這就決定了小調的基調。大小調的和弦正好互為陰陽,正好互補。大調以明亮的大三和弦為主,以柔美的小三和弦為輔;小調以小三和弦為主,以陽剛的大三和弦為輔。
兩個樂音構成章程,3個及3個以上的樂音使可以構成和弦。3個及3個以上的樂音按照一定的音程關系疊置在一起,同時發出聲響的稱為和弦。和弦中的音通常是三度音程關系疊置在一起的。
三個音可以構成和弦,四個音也可以構成和弦,其實五個、六個音都可以構成和弦。
三和弦
我們把由三個音構成的和弦稱為三和弦。
三和弦和其他所有和弦一樣,音由低往高按順序自下而上疊放。最低音放在最下面,稱為根音,最高音放在最上面,因其與根音是五度音程關系,所以稱為五音;中間的音與根音、與五音都是三度音程關系,所以稱為三音。
三和弦表示由三個音組成和弦,其中最低的音稱為根音,在根音的基礎上按三度關系重疊的第二個音叫三音,第三個音叫五音;如C和弦的組成音就是135,Em和弦即是357;彈奏時,在指闆上找到相應位置,即構成相應的和弦;在三度關系中,區分中間是否有半音?
由4個音構成的和弦并不叫四和弦,因最下方音與最上方音是七度音程關系,所以就稱由4個音程的和弦為七和弦;
在吉他上構造和弦(安排指法)有以下原則:
a 盡可能使吉他六根弦上的音全部為和弦内音;
b 将和弦的根音盡可能安排在6、5、4這三根弦上;
c 彈奏時盡量不碰觸和弦外音(在弦上無法構成和弦内音的弦)
和弦内音和外音:
比如C和弦的構成音是1 3 5這三個音,所以1 3 5這三個音就是和弦内音。除此之外的都叫做和弦外音。體現在琴上你會發現,和弦圖上的C和弦按照指法按好後,六條弦的音高分别是5 1 3 5 1 3,所以六條弦都是和弦内音。 但是如果是D和弦,按照和弦圖按好後,看六條弦的音高分别是3 6 2 6 2 #4,而D和弦構成音是:2 #4 6,這個時候你可以看到六弦的音高3 不是D和弦的構成音,因此它是和弦外音,這個音如果出現在和弦中就會産生不和諧的感覺,體現在和弦圖上你看一下在六弦的位置會标記一個X,也就是說這個時候六弦是不能彈響的。
轉位和弦
以和弦的根音為低音(最低的音)的和弦,叫做原位和弦。以和弦的三度音,五度音,七度音為低音的和弦,叫做轉位和弦。把原位和弦的根音轉到高八度的這個音上 例如原位三和弦1 3 5 第一轉位是351 這個1變成了高音1第二轉位是513 1和3都是高音的 如果再轉一次的話就變回了原位的135;
和弦命名的幾個英文詞:
Min小,Augmented增加,Diminished減,Suspend挂,Major大;
和弦從演奏技法來看,可看兩類
a 和弦齊奏(也叫持續和弦),即和弦持續發音,由于這樣的和弦記在一豎行上,所以也叫柱式和弦;
b 分解和弦(也叫琶音),和弦音不同時發出,而是按一定的組合順序先後發出。反複出現的一定順序叫做音型;
c 黃金節奏;
8 音律為什麼是7個音符?(五度相生律)
琴弦的振動是和琴弦的長度有關系的。如果在一根弦振動的時候,用手指按住弦的中點,即讓原來全部振動的弦,變成兩根以1/2長度振動的弦,我們會聽到一個比較高的音。這個音和原來的音之間就是八度音程的關系。因為在物理上,弦的振動頻率和其長度是成反比的。
接着再試,數學上簡單性僅次于3:1的是4:1,我們試試按弦的1/4點會怎樣?又出現了兩個音。一個音的頻率是原來的4倍(因為弦長變成了原來的1/4),這和原來的音(術語叫“主音”)是兩個八度音程的關系,可以不去管它。另一個音的頻率是主音的4/3倍(因為弦長是原來的3/4)。現在我們又得到了一個重要的頻率,4/3F。
在一個八度音程之内,還有那些音是重要的。這其實是律學的中心問題。也就是說,如果某一個音的頻率是F,那麼我們要尋找F和2F之間還有那些重要的頻率。
如果大家有學習弦樂器(比如吉它、古琴、小提琴)的經驗的話,都明白它們能發聲是因為琴弦的振動。同一根弦,在不同的情況下振動,可以發出很多頻率的聲音。在聽覺上,與主音F最和諧的就是3/2F和4/3F(除了主音的各個八度之外)。這個現象也被很多民族分别發現了。比如最早從數學上研究弦的振動問題的古希臘哲學家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約公元前6世紀)。我國先秦時期的《管子·地員篇》、《呂氏春秋·音律篇》也記載了所謂“三分損益律”。具體說來是取一段弦,“三分損一”,即均分弦為三段,舍一留二,便得到3/2F。如果“三分益一”,即弦均分三段後再加一段,便得到4/3F。
得到這兩個頻率之後,是否繼續找1/5點、1/6點等等繼續試下去呢?不行,因為聽覺上這些音與主音的和諧程度遠不及3/2F、4/3F。實際上4/3F已經比3/2F的和諧程度要低不少了。古人于是換了一種方法。與主音F最和諧的3/2F已經找到了,他們轉而找3/2F的3/2F,即與最和諧的那個音最和諧的音,這樣就得到了(3/2)2F即9/4F。可是這已經超出了2F的範圍,進入了下一個八度。沒關系,不是有“等差音高序列”嗎?在下一個八度中的音,在這一個八度中當然有與它等價的一個音,于是把9/4F的頻率減半,便得到了9/8F。
接着把這個過程循環一遍,找3/2的3次方,于是就有了27/8F,這也在下一個八度中,再次頻率減半,得到了27/16F。
就這樣一直循環找下去嗎?不行,因為這樣循環下去會沒完沒了的。我們最理想的情況是某一次循環之後,會得到主音的某一個八度,這樣就算是“回到”了主音上,不用繼續找下去了。可是(3/2)n,隻要n是自然數,其結果都不會是整數,更不用說是2的某次方。律學所有的麻煩就此開始。
數學上不可能的事,隻能從數學上想辦法。古人的對策就是“取近似值”。他們注意到(3/2)5≈7.59,和23=8很接近,于是決定這個音就是他們要找的最後一個音,比這個音再高一點就是主音的第三個八度了。這樣,從主音F開始,我們隻需把“按3/2比例尋找最和諧音”這個過程循環5次,得到了5個音,加上主音和4/3F,一共是7個音。這就是為什麼音律上要取do、re、mi等等7個音符而不是6個音符或者8個音符的原因。
這7個音符的頻率,從小到大分别是F、9/8F、81/64F、4/3F、3/2F、27/16F、243/128F。
如果這裡的F是do,那麼9/8F就是re、81/64F就是mi……,這7個頻率組成了7聲音階。這7個音都有各自正式的名字,在西方音樂術語中,它們分别被叫做主音(tonic)、上主音(supertonic)、中音(mediant)、下屬音(subdominant)、屬音(dominant)、下中音(submediant)、導音(leading tone)。其中和主音關系最密切的是第5個“屬音”so和第4個“下屬音”fa,原因前面已經說過了,因為它們和主音的和諧程度分别是第一高和第二高的。由于這個音律主要是從“屬音”so即3/2F推導出來的,而3/2這個比例在西方音樂術語中叫“純五度”,所以這種音律叫做“五度相生律”。西方最早提出“五度相生律”的是古希臘的畢達哥拉斯(所以西方把按3/2比例定音律的做法叫做Pythagorean tuning),東方是《管子》一書的作者(不一定是管仲本人)。我國曆代的各種音律,大部分也都是從“三分損益律”發展出來的,也可以認為它們都是“五度相生律”。
9 五度相生律的修正:純律
仔細看上面“五度相生律”7聲音階的頻率,可以發現它們彼此的關系很簡 單:do-re、re-mi、fa-so、so-la、la-si 之間的頻率比都是9:8,這個比例被稱為全音(tone);mi-fa、si-do 之間的頻率比都是256:243,這個比例被稱為半音(semitone)。“五度相生律”産生的7聲音階,自誕生之日起就不斷被批評。原因之一就是它太複雜了。前面說過,如果按住弦的1/5點或者1/6點,得到的音已經和主音不怎麼和諧了,居然出現了81/64和243/128這樣的比例,這不會太好聽吧?于是有人開始對這7個音的頻率做點調整,于是就出現了“純律”(just intonation)。
“純律”的重點是讓各個音盡量與主音和諧起來,也就是說讓各個音和主音的頻率比盡量簡單。“純律”的發明人是古希臘學者塔壬同(今意大利南部的塔蘭托城)的亞理斯托森努斯(Aristoxenus of Tarentum)。(東方似乎沒有人獨立提出“純律”的概念。)此人是亞理士多德的學生,約生活在公元前3世紀。他的學說的重點就是要靠耳朵,而不是靠數學來主導音樂。他的書籍留下來的隻有殘篇,不過可以證實的是他提出了所謂“自然音階”。
自然音階也有7個音,但和“五度相生律”的7聲音階有不小差别。7個自然音階的頻率分别是:F、9/8F、5/4F、4/3F、3/2F、5/3F、15/8F。确實簡單多了吧?也确實好聽多了。這麼簡單的比例,就是“純律”。
可以看出“純律”不光用到了3/2的比例,還用到了5/4的比例。新的7個頻率中和原來不同的就是5/4F、5/3(=5/4×4/3)F、15/8(=5/4×3/2)F。
雖然“純律”的7聲音階比“五度相生律”的7聲音階要好聽,數學上也簡單,但它本身也有很大的問題。雖然各個音和主音的比例變簡單了,但各音之間的關系變複雜了。原來“五度相生律”7聲音階之間隻有“全音”和“半音”2種比例關系,如今出現了3種:9:8(被叫做“大全音”,major tone,就是原來的“全音”)、10:9(被叫做“小全音”,minor tone)、16:15(新的“半音”)。各位把自然音階的頻率互相除一下就能得到這個結果。更進一步說,如果比較自然音階中的re和fa,其頻率比是27/32,這也不怎麼簡單,也不怎麼好聽呢!所以說“純律”對“五度相生律”的修正是不徹底的。事實上,“純律”遠沒有“五度相生律”流行。
10 五度相生律的修正:從7聲音階發展到12聲音階
對于“五度相生律”的另一種修正是從另一個方向展開的。還記得為什麼要取7個音符嗎?是因為(3/2)^5≈7.59,和2^3=8很接近。可這畢竟是近似值,而不是完全相等。在一個八度之内,這麼小的差距也許沒什麼,但是如果樂器的音域跨越了好幾個八度,那麼這種近似就顯得不怎麼好了。于是人們開始尋找更好的近似值。通過計算,古人發現(3/2)^12≈129.7,和2^7=128很接近,于是他們把“五度相生律”中“按3/2比例尋找最和諧音”的循環過程重複12次,便認為已經到達了主音的第7個八度。再加上原來的主音和4/3F,如今就有了12個音符。注意,“規範”音階不是do、re、mi……等7個音符了,而是12個音符。這種經過修改的“五度相生律”推出的12聲音階,其頻率分别是:F、2187/2046F、9/8F、19683/16384F、81/64F、4/3F、729/512F、3/2F、6561/4096F、27/16F、59049/32768F、243/128F。
和前面的“五度相生律”的7聲音階對比一下,可以發現原來的7個音都還在,隻是多了5個,分别插在它們之間。用正式的音樂術語稱呼原來的7個音符,分别是C、D、E、F、G、A、B。新多出來的5個音符于是被叫做C#(讀做“升C”)、D#、F#、G#、A#。12音階不能用do、re、mi的叫法了,應該被叫做:C、C#、D、D#、E、F、F#、G、G#、A、A#、B。把相鄰兩個音符的頻率互相除一下,就會發現它們之間的比例隻有兩種:256:243(就是原來的“半音”,也叫做“自然半音”),2187:2048(這被叫做“變化半音”)。也就是說,這12個音符幾乎可以說又構成了一個“等差音高序列”。它們之間的“距離”幾乎是相等的。(當然,如果相鄰兩個音符之間的比例隻有一種的話,就是嚴格的“距離”相等了。)原來的7聲音階中,C-D、D-E、F-G、G-A、A-B之間都相隔一個“全音”,如今則認為它們之間相隔了兩個“半音”。這也就是“全”、“半”這種叫法的根據。
既然C#被認為是從C“升”了半音得到的,那麼C#也可以被認為是從D“降”了半音得到的,所以C#和Db(讀做“降D”)就被認為是等價的。事實上,5個新加入的音符也可以被寫做:Db、Eb、Gb、Ab、Bb。
這種12聲音階在音樂界的地位,我隻用舉一個例子就能說明了。鋼琴上的所有白鍵對應的就是原來7聲音階中的C、D……B,所有的黑鍵對應的就是12聲音階中新加入的C#、Eb……Bb。
從7聲音階發展到12聲音階的做法,在西方和東方都出現得很早。《管子》中實際上已經提出了12聲音階,後來的中國音律也大多是以“五度相生律”的12聲音階為主。畢達哥拉斯學派也有提出這12聲音階的。不過西方要到中世紀晚期才重新發現它們。
12 五度相生律的修正:從12聲音階到十二平均律
能不能把“五度相生律”的12聲音階再往前發展一下呢?可以的。12聲音階的依據就是(3/2)^12≈129.7,和2^7=128很接近,按照這個思路,繼續找接近的值就可以了嘛。
還有人真地找到了,此人就是我國西漢的著名學者京房(77 BC-47 BC)。他發現(3/2)^53≈2.151×10^9,和2^31≈2.147×10^9也很接近,于是提出了一個53音階的新音律。要知道古人并沒有我們的計算器,計算這樣的高次幂問題對他們來說是相當麻煩的。
當然,京房的新律并沒有流行開,原因就是53個音階也太麻煩了吧!開始學音樂的時候要記住這麼多音符,誰還會有興趣哦!但是這種努力是值得肯定的,也說明12聲音階也不完美,也确實需要改進。
“五度相生律”的12聲音階中的主要問題是,相鄰音符的頻率比例有兩種(自然半音和變化半音),而不是一種。而且兩種半音彼此差距還不小。(2187:2048)/(256:243)≈1.014。好像差不多哦?但其實自然半音本身就是256:243≈1.053了。
如果12聲音階是真正的“等差音高序列”的話,每個半音就應該是相等的,各個音階就應該是“等距離”的。也就是說,真正的12聲音階可以把一個八度“等分”成12份。為什麼這麼強調“等分”、“等距離”呢?因為在音樂的發展過程中,人們越來越覺得有“轉調”的必要了。
所謂轉調,其實就是用不同的音高來唱同一個旋律。比方說,如果某一個人的音域是C~高音C(也就是以前的do~高音do),樂器為了給他伴奏,得在C~高音C之内彈奏旋律;如果另一個人的音域是D~高音D(也就是以前的re~高音re),樂器得在D~高音D之内彈奏旋律。可是“五度相生律”的12聲音階根本不是“等差音高序列”,人們會覺得C~高音C之内的旋律和D~高音D之内的旋律不一樣。特别是如果旋律涉及到比較多的半音,這種不和諧就會很明顯。可以說,如果鋼琴是按“五度相生律”來決定各鍵的音高,那麼隻要旋律中涉及到許多黑鍵,彈出來的效果就會一塌糊塗。
這種問題在弦樂器上比較好解決,因為弦樂器的音高是靠手指的按壓來決定的。演奏者可以根據不同的音域、旋律的要求,有意地不在規定的指位上按弦,而是偏移一點按弦,就能解決問題。可是鍵盤樂器(比如鋼琴、管風琴、羽管鍵琴等)的音高是固定的,無法臨時調整。所以在西方中世紀的音樂理論裡,就規定了有些調、有些音是不能用的,有些旋律是不能寫的。而有些教堂的管風琴,為了應付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就預先準備下許多額外的發音管。以至于有的管風琴的發音管有幾百甚至上萬根之多。這種音律規則上的缺陷,導緻一方面作曲家覺得受到了限制,一方面演奏家也覺得演奏起來太麻煩。
問題的根源還是出在近似值上。“五度相生律”所依據的(3/2)12畢竟和27并不完全相等。之所以會出現兩種半音,就是這個近似值造成的。
對“五度相生律”12聲音階的進一步修改,東、西方也大緻遵循了相似的路線。比如東晉的何承天(370 AD-447 AD),他的做法是把(3/2)12和27之間的差距分成12份,累加地分散到12個音階上,造成一個等差數列。可惜這隻是一種修補工作,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西方的做法也是把(3/2)12和27之間的差距分散到其它音符上。但是為了保證主音C和屬音G的3/2的比例關系(這個“純五度”是一個音階中最重要的和諧,即使是在12聲音階中也是如此),這種分散注定不是平均的,最好的結果也是12音中至少有一個“不在調上”。如果把差距全部分散到12個音階上的話,就必須破壞C和G之間的“純五度”,以及C和F之間的4/3比例(術語是“純四度”)。這樣一來,雖然方便了轉調,但代價就是音階再也沒有以前好聽了。因為一個八度之内最和諧的兩個關系――純五度和純四度――都被破壞了。
一直到文藝複興之前,西方音樂界通行的律法叫“平均音調律”(Meantone temperament),就是在保證純五度和純四度盡量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把(3/2)12和27之間的差距盡量分配到12個音上去。這種折衷隻是一種無可奈何的妥協,大家其實都在等待新的音律出現。
終于還是有人想到了徹底的解決辦法。不就是在一個八度内均分12份嗎?直接就把2:1這個比例關系開12次方不就行了?也就是說,真正的半音比例應該是21/12。如果12音階中第一個音的頻率是F,那麼第二個音的頻率就是 21/12F,第三個音就是 22/12F,第四個音是 23/12F,……,第十二個是 211/12F,第十三個就是 212/12F,就是2F,正好是F的八度。這是“轉調”問題的完全解決。有了這個新的音律,從任何一個音彈出的旋律可以複制到任何一個其它的音高上,而對旋律不産生影響。西方巴洛克音樂中,複調音樂對于多重聲部的偏愛,有了這個新音律之後,可以說不再有任何障礙了。後來的古典主義音樂,也間接地受益匪淺。可以說沒有這個新的音律的話,後來古典主義者、浪漫主義者對于各種音樂調性的探索都是不可能的。
這種新的音律就叫“十二平均律”。首先發明它的是一位中國人,叫朱載堉(yù)。他是明朝的一位皇室後代,生于1536年,逝世于1611年。他用珠算開方的辦法(珠算開12次方,難度可想而知),首次計算出了十二平均律的正确半音比例,其成就見于所著的《律學新書》一書。很可惜,他的發明,和中國古代其它一些偉大的發明一樣,被淹沒在曆史的塵埃之中了,很少被後人所知。
西方人提出“十二平均律”,大約比朱載堉晚50年左右。不過很快就傳播、流行開來了。主要原因是當時西方音樂界對于解決轉調問題的迫切要求。當然,反對“十二平均律”的聲音也不少。主要的反對依據就是“十二平均律”破壞了純五度和純四度。不過這種破壞程度并不十分明顯。
13 三分損益法(五音十二律)
在司馬遷的《史記》“律書第三”中寫到∶“……九九八十一以為宮。三分去一,五十四以為徵。三分益一,七十二以為商。三分去一,四十八以為羽。三分益一,六十四以為角。”
意思是取一根用來定音的竹管,長為81單位,定為“宮音”的音高。然後,我們将其長去掉三分之一,也就是将81乘上2/3,就得到54單位,定為“徵音”。将徵音的竹管長度增加原來的三分之一,即将54乘上4/3,得到72單位,定為“商音”。再去掉三分之一(三分損),72乘2/3,得48單位,為“羽音”。再增加三分之一(三分益),48乘4/3,得64單位,為“角音”。而這宮、商、角、徵、羽五種音高,就稱為中國的五音。
中國音樂中用來定音律的“三分損益法”,與古希臘“畢氏學派”中的“五度相生律”的方法相同。
在聲學中,聲音的高低(如西洋音樂中的唱名Do、Re、Mi、Fa……)指的是與物體振動的頻率。當我們取一簡單物體用來定音高時(如竹管、絲弦),則它的頻率與其長度是成反比的關系。如果物體的材質固定,長度愈長,聲音愈低。
除此之外,當長度減為一半時,頻率将變為原先的兩倍;長度增成為原先的兩倍時,頻率成為原先的一半。我們将這種互為二倍數的特殊比例,定義為彼此互為“八度音”。所以“三分損”(長度變為原先的2/3)與“三分益”(長度變為原先的4/3),彼此之間正是一個“八度音”的關系(4/3 是 2/3 的兩倍)。由此,我們便可以從九九八十一的長度出發,試算前述藉由“三分損益”求得的長度,所得到的十二律∶
黃鐘∶81;
林鐘(由黃鐘三分損而來)∶81 * 2/3 = 54;
太簇(由林鐘三分益而來)∶54 * 4/3 = 72;
南呂(由太簇三分損而來)∶72 * 2/3 = 48;
姑洗(由南呂三分益而來)∶48 * 4/3 = 64;
應鐘(由姑冼三分損而來)∶64 * 2/3 = 42.6667;
蕤賓(由應鐘三分益而來)∶42.6667 * 4/3 = 56.8889;
大呂(由蕤賓三分益而來)∶56.8889 * 4/3 = 75.8519;
夷則(由大呂三分損而來)∶75.8519 * 2/3 = 50.5679;
夾鐘(由夷則三分益而來)∶50.5679 * 4/3 = 67.4239;
無射(由夾鐘三分損而來)∶67.4239 * 2/3 = 44.9492;
中呂(由無射三分益而來)∶44.9492 * 4/3 = 59.9323;
清黃鐘(黃鐘的高八度音,由仲呂三分損而來)∶59.9323 * 2/3 = 39.9549。
我們注意到最後一個“清黃鐘”的長度39.9546,與直接取“黃鐘”長度的一半 40.5 仍有一段小小的差距,這就是“黃鐘不能還原”的問題。因為在連乘十二次 2/3 或 4/3 後,最後的值不可能達到原始的 1/2。
另外,若在定律時不斷地使用三分損益的操作,最後一定會出現除不盡的小數,使得在實際制作時容易産生誤差。然而在現實上,準确度(Percision)與精确度(Accuracy)絕對有其極限,所以經過十二次的三分損益之後,已經可以構成一個(不甚完美)的音階循環。這也是為何中西音樂理論中,都不約而同地發展出以“12音階”為主流的原因。之後才會出現如純律、十二平均律等不同的改進或修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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