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教育部正式宣布,從2003年開始,高考時間由實行了多年的7月改成6月。對于将高考時間安排在7月的決定。其主要的意見是7月份天氣炎熱,對考生考試、老師閱卷等方方面面都十分不利。而且,在我國南方的許多省份,7月洪澇和台風頻發,給高考的組織工作帶來諸多不便。為此,教育部就高考改期一事進行了調查研究工作。中國氣象局向教育部提供了1995年至2000年期間逐年6月10日至20日、7月5日至15日全國31個省會級城市的平均氣溫和平均降水量等相關氣象信息。數據顯示,6月10日至20日的平均氣溫為23、738℃,而7月5日至15日的平均氣溫為25、326℃;6月晝夜溫差在10℃左右,大于7月高考期間的不足9℃,台風的平均發生率和洪水發生率也比7月小。教育部在進行了信息比對、反複論證的基礎上認定,為全國考生和與高考相關的人群考慮,将高考時間改在每年的6月較為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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