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統一全國後統一的标準文字是小篆,由丞相李斯負責,在秦國原來使用的大篆籀文的基礎上,進行簡化,取消其他的六國文字,創制了統一文字的漢字書寫形式。
特點:
1、是長方形,以方楷一字半為度,一字為正體,半字為垂腳,大緻比例為3:2左右。
2、是筆畫橫平豎直,圓勁均勻,粗細基本一緻。所有橫畫和豎畫等距平行,所有筆畫以圓為主,圓起圓收,方中寓圓,圓中有方,使轉圓活,富有奇趣。
3、是平衡對稱,空間分割均衡與對稱是篆書的獨特魅力。對稱不僅存在于左右對稱,上下對稱,而且還存在于字的局部對稱,圓弧形筆畫左右傾斜度的對稱。
4、是上緊下松,小篆的大部分字主體部分在上大半部,下小半部是伸縮的垂腳。當然也有下無腳的字,主體筆畫在下部,上部的筆畫則可以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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