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應有組織機構和章程。
2.應有與辦學規模相适應的培訓場所;
3.應具有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需要的教學、實訓設施和設備。
4.應配備符合任職條件的專職校長。
5.應根據辦學規模配備相應數量的教學管理人員。
6.應配備與辦學規模和辦學層次相适應、結構合理的專兼職教師隊伍。
7.應具有與培訓項目相對應的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材。
8.應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
9.應有必備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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