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的規定,工程量清單的組成内容如下:
1、封面;
2、填表須知;
3、總說明;
4、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
5、措施項目清單;
6、其他項目清單;
7、零星工作項目表;
8、規費、稅金等。
工程量清單應該由具有編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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